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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8    作者:     来源:     点击:

资产清查工作补充通知

为了顺利完成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应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2023年7月5日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布置的资产自查工作,2023年9月1日起学校将对传媒学院等19个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此次学校资产清查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办理资产转移调拨、资产使用人调整事项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人员变动产生的资产管理部门及资产使用人变化的,应在资产清查前办理完资产转移调拨、资产使用人变更工作。

二、资产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各部门应在资产管理软件中完善资产的信息资料:规格、型号、资产图片、使用人及存放地点,此项检查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在资产管理软件中完成(审核)。

三、资产明细台账

各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软件中仪器设备、家具、无形资产数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参照资产管理科下发的模板),此项检查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地检查。

四、大型设备使用情况

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大型仪器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使用台账,此项检查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地检查。

      五、资产使用人确认单  

   资产使用确认单由各部门资产明细台账中实际使用用人汇总填制(参照资产管理科下发的模板按照仪器设备、家具、无形资产分别填制),此项检查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实地检查。  

   六、资产处置工作  

2023年下半年有资产报废的部门应在9月1日前按照资产报废程序上报,在资产清查工作开始后不再受理资产报废工作;有未达到报废条件闲置不用但还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及时与资产管理科联系,由资产管理科发布相关信息,办理资产转移调拨事宜。

                                   资产管理科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