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自即日起开始办理2025年下半年资产报废事宜,有拟报废资产的单位,将拟报废资产明细表发送至资产管理科,待资产管理科审核后,于9月19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
注:
1、拟报废教学设备需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审批签字后, 上报资产管理科;
2、拟报废资产需有对应实物;
3、拟报废资产受理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设备及无形资产(软件类);
2010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家具。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资产报废申请单
2、报废资产鉴定报告
资产管理科联系人:耿贵明 巴雪松
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88060187 88060384
资产管理科办公地点:行知楼1101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