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率与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摸清学校资产家底,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哈师大发[2023]22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4月30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方式
本次资产清查通过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清查模块进行,采用线上核对与线下盘点相结合的方式,以全校教职工开展线上自查为基础,全面核验资产管理状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与范围
1. 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2. 清查范围:凡在基准日前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等)。
三、资产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各单位教职工通过用户名(职工工号)和初始密码(123450)登陆“哈尔滨师范大学资产管理系统”(校园网网址:http://10.10.10.17:8080/asset/;外网网址:http://vpn.hrbnu.edu.cn/)。
注: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四、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系统清查操作,确保按时完成线上核对与数据更新。
2.清查期间系统将暂停资产入库、资产变动等相关业务工作,超期未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系统停止资产入库业务直至资产清查工作完成,请各单位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3.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系统中打印资产清查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至资产管理科存档。
资产管理科联系人:耿贵明 修延鑫
联系方式:88060187 88060384
办公地点:行知楼1101室
附件:
1.资产清查时间安排及流程
2.教职工资产自查操作指南
3.资产管理员资产清查操作指南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