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科(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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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步骤一:采购申请审批

1.申请人用工号、密码登陆学校OA平台,点击流程,选择新建流程,找到采购流程后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采购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每份《申报表》仅可申请同类项目,如申请复印、打印服务,同张《申报表》中就不能包括电脑、实验耗材等货物类东西,反之亦然。凡入资产类的货物(设备、家具、软件)在申报时应独立申报,不可与耗材、配件等货物混合(5万以上统一采购的除外)。

3.申请人根据采购需求填写申报表》,明确采购内容及金额(可添加附件),后期发票原则上应与申报内容一致,且一定是先申报,审批后再进行购买和开发票。填写采购用途,注明经费来源及经费账号,填好后选择经费负责人、申请单位负责人、5万的选择主管校领导后提交采购申请。会议、培训、保险等均属于服务项目。其中会议、培训定点酒店支出部分填写一份《申报表》,其他支出部分需另外执行采购流程。

4.审核环节:申请人可随时在OA系统中关注审批进度,如有退回情况,可向退回人咨询原因。OA流程显示归档后视为审核完毕。

步骤二:准备过程

1.《申报表》审核结果为学校统一采购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科(采购办)联系(行知楼1104,电话:88060283),由采购办指导执行采购流程。采购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人需提供Word版参数,该参数不可具有排斥性,不可注明品牌、型号,不可带有表格等。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除需提供Word版参数外(要求同上),还需提供一份打分标准,打分标准必须细化、量化,不可模棱两可,不可具有主观评分因素等。采购方式为电子卖场、服务工程超市直接购买的,需提供所采购内容的商品链接。服务、工程超市直接购买项目<5万的,由申请单位组成3人以上(包含3人)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形成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5万≤金额<10万的,除询价报告外还需提供会议纪要,并加盖公章。电子卖场发布采购需求的,需提供Word版参数,该参数不可具有排斥性或指向性,但可提供一个参考品牌和型号(仅限参考不作为指定品牌)。定点采购会议服务的,涉及酒店服务部分需提供Excel版明细,需求单位组成不少于3人询价小组,对定点酒店进行比选,形成询价报告和采购需求单位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确定定点服务供应商,报送国资处。

2.《申报表》审核结果为需求单位自行采购的。由各申请单位执行采购流程。货物类:0<金额<3万的,由申请人自行采购,采购方式不限;3万≤金额<5万的,由申请单位组成3人以上(包含3人)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形成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服务类:0<金额<5万的,采购方式不限;5万≤金额<10万的,由申请单位组成3人以上(包含3人)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形成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需求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价格要小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平台同种商品价格。

步骤三:组织招标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及单一来源的项目,申请人向采购办确定好招标参数后,由采购办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并组织开标事宜。申请单位需指派一位本单位了解该项目的老师作为此项目的甲方评委,需评委老师提前办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评标CA锁的,评标时带好CA锁及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评标。

步骤四:签合同

1.通过招标、服务工程超市、定点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卖场(金额>5万)等采购的项目,申请单位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线下纸质合同(中标后30日内),并通过校内OA申请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中标单位需将双方签章完毕的合同上传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

2.电子卖场金额≤5万的,申请人确认合同内容后,需告知采购办进行电子签章,不需再签订线下纸质合同。

步骤五:验收

1.学校统一采购的。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完毕后,使用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填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按照合同情况逐条填写,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使用部门2人以上、包含2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有归口部门组织验收的,还需归口部门签字。入资产类的需有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和领用人签字。

2.需求单位自行采购的。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验收。

步骤六:入库

如需入库的,通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形成入库单。

步骤七:归档

1.学校统一采购的。由采购办整理相关材料并送往档案馆存档;

    2.需求单位自行采购(货物类:3万≤金额<5万、服务类:5万≤金额<10万)的。由各申请单位自行存档备查,存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询价小组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询价报告③会议纪要④发票复印件合同等。(需求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的归档材料,国有资产管理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抽检)。

步骤八:结算

1.学校统一采购的。中标单位在黑龙江省采购网系统中合同归档、上传完毕后,申请人携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发票中标通知书(电子卖场携带订单公示)合同入库单的复印件到采购办(行知楼1104)办理相关结算事宜(电子卖场项目须有报账单)。待采购办出具相应手续后,携同上述内容的原件投递财务处结算。

2.需求单位自行采购(货物:0<金额<3万,服务:0<金额<5万)的。携带:①《申报表》②发票③报账单到财务处结算。

3.需求单位自行采购(货物:3万≤金额<5万,服务:5万≤金额<10万)的。携带:①《申报表》②发票③报账单④询价报告复印件⑤合同⑥会议纪要到财务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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