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房产管理科 >> 正文

离婚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面积核定协议书

发布日期:2023-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离婚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面积核定协议书

甲方:省直机关房改办

乙方: (离婚职工单位) 丙方: (离婚职工)

为了使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证、合理,现就离婚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丙方提供的离婚判决书,甲方以离婚职工是否购买公有住房为界定,即离婚职工未购买公有住房的,其住房为承租的以法院判决的住房面积为准;对于离婚双方职工已购买本人居住公有住房的,按原夫妻双方各50%计算住房面积。

二、乙方对丙方住房情况承诺反映真实。

三、如果丙方在今后复婚,丙方承诺及时将复婚之事汇报乙方。乙方承诺及时将丙方复婚后的住房面积情况进行核准修改并上报给甲方备案。

四、如果丙方弄虚作假,办理假离婚手续,套取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甲方接到举报后有权对丙方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面积核定予以取消,收回所套资金,按贪污公款处理。

五、如果乙方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甲方接到举报查实暂缓对乙方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计划的实施。丙方暂不列入省直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计划,待对本人违纪行为处理后再考虑补贴。

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丙方: 章

年 月 日